即将报名!义乌又一批宅基地跨村(跨镇街)安置来了_全球热文
发布时间:2023-03-09 18:12:32 来源:爱义乌

江东街道宅基地跨村(跨镇街)安置公告

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,充分盘活农村未利用宅基地,解决全市已批未安置宅基地农户建房落地难问题,根据《义乌市宅基地跨村(跨镇街)安置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现将江东街道2023年第一批宅基地跨村(跨镇街)安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跨村(跨镇街)安置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

1.实际推出地块间数视报名需求总间数确定;

2.地块具体规划要求按地块所在村经批准的规划建设要求执行,地块详细情况、宗地界址图、投标选位办法在报名资格审核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提供。

报名对象和要求

1.报名对象资格条件:

(1)所在村建房用地指标未全部落实的,具有宅基地资格权,已完成宅基地审批手续,安置方式为垂直房但未落实宅基地的农户;

(2)计划按农村有机更新政策实施村庄改造,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,可审定宅基地审批基数的农户。

2.符合前款宅基地审批条件但未审批的农户,自愿申请宅基地跨村、跨镇(街道)安置的,所属镇(街道)可按规定先予以审核建房用地面积,并提交宅基地跨村、跨镇(街道)安置资格审核意见;宅基地跨村、跨镇(街道)安置选位中标的,农户所属地镇(街道)按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。

3.中标农户在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建设前,应按规定由原村集体收回或拆除原有旧房,并注销不动产权证。

4.申请跨村、跨镇(街道)安置宅基地的农户,其宅基地审批面积必须全部进行跨村安置,不得在原村庄安置部分宅基地(不包括水平套房部分)。在完成安置后,不改变其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,允许其将户口迁入调出方村居。

5.申请跨村、跨镇(街道)安置宅基地的资格权人以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参加安置,也可拆分用于多个村安置。

6.不允许宅基地跨村安置的对象为:

(1)因拥有合法宅基地待安置的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不得参加跨村安置,半边户除外;

(2)所在村村庄改造用地指标已经全部落实(无论村庄改造是否完成)的,未安置的农户不允许进行跨村安置;

(3)开展空心村改造的未安置农户,不允许进行跨村安置。

报名须知

1.报名对象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,递交投标申请及相关资料,包括身份证、宅基地审批表、宅基地跨村(跨镇街)安置资格申请审核表等;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,可交纳投标保证金,凭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等参加投标选位。如有联签的安置户需在报名时当场签订联签保证书。

2.申请跨村、跨镇(街道)安置宅基地的农户允许凑间,必须一间(36平方米)起报,以18平方米的倍数递增,余数不足9平方米的部分不予报名竞投,必须交整备公司有偿收回(按农户资格权所在村的宅基地评估价回购);余数在9平方米以上的,鼓励有偿退出由整备公司回购,也允许凑至半间(18平方米)报名竞投,有偿调剂凑间面积费用由中标人按中标地块评估价向整备公司交纳,凑间面积的选位费则按投标结果一并交纳。

3.参加竞投的农户在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交纳5万元/间的投标保证金【以开银行本票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,收款人为:义乌市江东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】。中标户银行交款户名账号【开户行:义乌农商银行江东支行;户 名:义乌市江东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;账  号:201000210841739】。

4.中标后需缴纳村与村间地价差和选位费:(1)村与村间地价差在报名后投标前由整备公司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;(2)一般住宅起投价为10万元/间,在投标价基础上,小金字加价5万元/个,大金字加价10万元/个。别墅起投价10万元/间,在投标价基础上,别墅加价5万元/间。

5.中标建房手续办理:缴纳中标款项后,凭《中标确认书》、中标款项缴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到江东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建房手续。

报名流程及投标选位安排

1.2023年3月13日至3月15日(17时止):组织报名,选择安置地块意向。

2.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,报名对象跨村安置资格审查。

3.2023年3月27日至3月28日(17时止):交纳投标保证金,领取宗地界址图、投标选位办法。

4.2023年3月30日上午9时组织选位投标,提前半小时办理领牌入场手续。

报名地点:义乌市江东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(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江东街道办事处二楼207室),联系人:王女士、骆女士,联系电话:89906267 89906259。

注:未尽事宜,按义乌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。

义乌市江东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

2023年3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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